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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大庆公积金代办公司
我们在离职或者退休之后,嘉兴金注记受件如果不再使用住房公积金,单位是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将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注销登记的。不同地方对于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的公积受理条件是不一样的,那么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销登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一起详细的理条了解一下。
一、嘉兴金注记受件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受理条件:单位合并、单位分立、住房撤销、公积破产或者解散终止
二、销登公积金代办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三、理条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嘉兴金注记受件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住房展开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展开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第十二条展开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展开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展开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公积金注销登记手续的时候,只需要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但必须是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务合同才可以办理,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